文化行业数字虚假,直接是会形成对社会资源乃至国家公共资源的。以电视剧收视率造假为例,其目的主要是为满足广告主并进而吸引更多的广告投放资源;而有的则是夸大社会影响,作为获得政策扶持乃至财政资源的筹码。由此来看,这种行为不仅从市场意义上会紊乱资源配置机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对决策产生。如果虚假数据遮蔽了出版发行、影视传媒以及互联网新等的实际发展状况,不利于国家对于文化传媒发展做出更合理制度安排,影响到文化体制切实有效实施。
从文化建设战略高度来看,真善美是优秀文艺创作的价值标杆,如果失去真,善与美也就成为。虚假的数据信号就是在给不良文艺作品开绿灯,作品优劣失去公允的标准与评判,劣币良币的困境就会出现,进而造成文化创造与的体系性。用网友的话说,细思恐极。数字虚假这样的“蚁穴”,极有可能内生地危及文化自信与文化创造的“千里之堤”。
中公教育总结,文化数字“假”繁荣不仅是短痛更是长害,应对这样的问题,既需要集中整治,更要长效根治。
二要优化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切实推进从注重“漂亮数字”的注意力经济模式向深挖“优质内容”的创造力经济模式升级。
三要加强文化相关领域法规制度供给,建立文化领域征信体系,积极推动文化企业现代治理。目前来看,由于有严格制度约束和较大压力,上市文化公司数据造假问题就相对较少。当然,最为根本的是要有效实施诚信文化建设,诚信不是软要求,而是硬规矩。文化行业,不仅要诚信底线,实现文化真繁荣,而且要更自觉创造诚信文化,让文化及相关产业成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真和真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