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38城水质量将有排行榜 每年公布4次

※发布时间:2017-6-20 12:13: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习惯了每月看看自己所在城市或者家乡空气质量排名的朋友,今后可能会多一份关注和“牵挂”——环保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城市地表水质量排名技术(试行)》,这意味着水质量排行榜将在不久的将来跟见面。

  环保部将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量、变化情况每年进行4次排名,即第一季度、上半年、1—9月及全年,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公布地表水质量较好、较差的10个城市及水质改善、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10个城市名单。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其中第十条第三十三款明确提出,综合考虑水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状况。

  刘志全说,发布这份技术,就是明确城市地表水质量排名方法和信息发布等内容,技术确立了以地表水质量为核心、兼顾水质变化的排名思,也就是既要看“颜值”、也要看变化。

  城市地表水质量排名包括两部分:一是城市地表水质量状况排名,反映的是城市地表水质量现状,可作为评价城市地表水质量优劣的依据。城市地表水质量状况排名按照城市水质指数(CWQI)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质量状况越好。二是城市地表水水质变化程度排名,反映各地水污染治理的成效,排名基于城市水质指数变化程度,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质量改善程度越高。

  为使排名结果客观,一些基础性工作已做好铺垫。一是优化全国地表水监测点位布局。按照“水十条”要求,环保部共设置了1940个国控地表水排名断面,这些断面也是《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地表水的考核断面,断面设置具有代表性;二是科学制定排名方法。对全国1940个排名断面,统一采用Ⅲ类标准值为基准计算水质指数,客观反映城市地表水质量状况。

  此外,还将加强地表水监测数据质控,消除地方行政干扰,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技术明确提出,若城市上游入境断面水质不达标,参关,扣除上游影响后计算城市水质指数。

  据了解,同一城市不同区域的空气质量一般差异不大,而城市内不同水体的水质、水量差异较大,1940个监测断面难以全面覆盖一些较小河道,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老百姓身边的一些水量较小的水体。因此,城市地表水质量排名可能与感受不完全一致。“这一点还请理解,环保部门会要求地方全面改善水质量。”刘志全说。

  按,水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这些管理措施,将进一步倒逼地方加大治水力度。本报记者孙秀艳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防治管理》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5号)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