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7月10日电(俞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制度,2008年6月18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颁布了《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
这是迄今为止我国体育行业首个具有约束力的国家统计标准,也是继旅游、文化和海洋等产业后,第三产业部门出台的又一个重要国家统计标准。
《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结合国内外体育及相关产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并以体育管理部门关于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及思为指导,以我国现阶段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为依据,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以活动的同质性和体育自身特征为原则,从统计工作的角度出发,将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概念界定为“为社会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其概念和活动范围,将体育及相关产业划分为3个层次,8个大类,具体包括:体育组织管理活动;体育场馆管理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活动;其他体育活动;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制造;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销售;体育场馆建筑活动。在上述8个大类的基础上,《分类》还进一步细分为24个中类,57个小类。
《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的颁布为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奠定了基础,为全面、准确地获取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提供了前提,也为各级有关部门科学制定体育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促进体育及相关产业可持续性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参考。梦见偷东西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