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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港中旅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为无锡港中旅供应链

※发布时间:2018-9-4 7:41: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金额及为其累计金额:无锡供应链向中信银行惠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整,并由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华贸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港中旅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供应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

  对外累计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外,本公司累计对外总额为110,33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80.02%。

  2015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港中旅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为无锡港中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议案》,为无锡供应链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其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资金需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授权无锡供应链向中信银行惠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整,并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供应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

  无锡供应链成立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注册资本为3,482万元,实收资本为3,482万元,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无锡西站物流园区洛南大道8号1506室。主营业务为供应链及相关系统的咨询及管理;货运代理服务;矿产品的批发(不含煤炭)、电机、电器、电子产品、钢材、冶金炉料(不含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上述方式为连带责任,授信主要用于开具承兑汇票,范围包括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金及相关违约金,授信期限为一年。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的被人无锡供应链为本公司下属深圳供应链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和本公司决策规范。上述事项是无锡供应链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取得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有助于促进无锡供应链业务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发表的意见认为:深圳供应链为无锡供应链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外,本公司累计对外总额为110,33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80.02%。无逾期。陈廷敬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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