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多次联系腾达物流,均未得知货物状态。后来双方进入理赔程序,却在赔偿金额方面未能达成一致。
半个月过后,张先生从客户处得知,这笔货物并未如期到达。张先生说,他和客户多次联系了发货的物流公司——腾达物流,都未得到货物动向,这笔货物像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先生说,“我发的货物是一件价值约2000元的电机,我希望物流公司能赔偿我的损失。但是物流公司说我没有保价,让我出示证明货物的价值,我只能出示跟客户的聊天记录,并无其他。物流公司说既然无法出示有效证明,就按运费的5倍赔偿我。”
从张先生出示的物流单据上可以看到,这单货物的运费是8元,也就是说张先生能够得到40元的赔偿金额。对于这个结果,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河南商报记者拨通了腾达物流服务投诉电话了解情况。接电话的是该公司的一位赵姓员工,该男子称,张先生的货物显示的是已提货,并无异常。
随后,该员工通过微信向河南商报记者提供了此单货物的电脑查询记录。记录显示,张先生的此单货物已于9月10日提货。
由于双方说法差异巨大。河南商报记者又致电张先生的客户进行求证,该客户称确实未收到此单货物,也未提货。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又联系了腾达物流的理赔部,一位高姓员工称,“此单货物确实寄丢了,正在理赔中,因为客户未进行保价,因此公司是按照5倍运费来进行赔付的。”
娄平说,“因为物流公司总部每个月跟分部结账的时候,是不允许存在异常的。分部为了结账,进行了违规操作,直接把这单货物的运费交上了,因此系统显示的是正常提货。”
“我们公司对于有保价的货物,是按保价金额的100%进行赔付。对于没有保价和代收货款的货物,原则上需要客户提供证明货物价值。但是很多客户提供不出来,这种情况我们会跟客户进行交涉沟通,80%的情况下会让客户满意。我们的旨是给客户赔完钱,客户能够留下来。”娄平说。
而对于张先生的这单货物,娄平表示已经给公司的理赔部总监讲过这个事情,要处理得让客户基本满意。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分析,“物流公司和商户如果就发货的货物达成一致,如此事件中,双方都认可丢失的货物为电机。那么商户可以提供相关的来证明货物的价值。比如说,通过联系货物的制造厂家出具证明,或者让货物的收货方提供产品买卖合同或聊天记录等。通过多方的交叉印证来证明该货物的实际价值。”
“如果通过以上的方法双方仍未就货物价值达成一致,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来鉴定该件货物的价值。”张少春说。
截止河南商报记者发稿之时,张先生称物流公司还未联系他解决此事。双方就赔偿问题是否能达成一致?张先生何时能够得到赔偿?河南商报记者将持续关注。魏优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