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昌吉市财政拨付2016年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经费16.8万元,全市10个乡镇3个涉农街道办事处84个村卫生室受益此项补助。
目前昌吉市对村卫生室阵地建设实行多渠道补偿政策,除了采取公建民营、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用房基础设施建设外,补助项目还有乡村医生财政补助800元/月(持乡村医生证书)和1200元/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政策待遇补助、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基本医疗收入补助等。从2016年起,昌吉市首次将村卫生室基本运行保障经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对全市84个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暖、信息网络及费等给予补助,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标准2000元。从2016起推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医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通过加大对村卫生室阵地财政补助和惠民政策,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稳定村医队伍,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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