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设备(摄像机、硬盘机)有效经销授权及厂家售后质保承诺;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6)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需提交投标金金额为:15000.00元;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2号大连市人民行政服务中心);
(4)开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2号,大连市人民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评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2号,大连市人民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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