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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9 3:25: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促进广西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以“互联网+”为契机,配套实施“快递+”战略为发展方向,市场主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我市快递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促进快递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提升快递业服务质量,推动快递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带动我市特色农业、生产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融合发展,全面发挥快递业在活跃流通、拉动需求、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配套政策支持,营造快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优越,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南宁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一)重要意义。随着先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行业已成为推动流通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产业和物流领域的先导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极。推动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联动发展;有利于加快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对于我市发挥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快递行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面建成便捷高效、规范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

  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到2020年,全市快递业务量实现3亿件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快递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有效带动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00亿元以上,占我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5年末的4.9‰,提升到超过1%。新增就业岗位20000个以上。

  2.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建成快递物流园区,部分快递企业总部落户南宁。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网络布局更加合理,重点品牌快递企业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快递网和末端投递网。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升,快递受理率100%,处理满意率95%以上,快递服务的社会用户总体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快递企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快递信息的入网采集程度达到100%。

  3.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快递业自动化分拣技术、无线传输技术、车辆运输定位技术、影像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化水平、标准化水平、运行能力大幅提高。基本实现产品体系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内部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信息化。新能源车辆,绿色包装得到广泛推广使用。

  4.竞争实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培育年收入超过1亿元的快递企业10家以上,其中,年收入超过5亿元的快递企业4家以上,力争有2家快递企业年收入超过7亿元;建成面向东盟的快递企业区域总部5家以上;快递全货机班次落地南宁的快递企业3家以上。

  1.加快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快递物流园,加快推进快递企业广西东盟总部建设项目,打造西南快件集散交换中心。鼓励快递企业在南宁建设企业区域总部或快递处理分拔中心等,统筹安排快递产业园、快递网络重要节点及服务站点等基础设地。在供水等方面给予支持,逐步实现快递企业在用水方面与工业企业基本同价并轨,为快递企业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2.各县(区)在规划、建设物流货运枢纽以及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时要配套规划快递园区,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县级快件分拣节点,建设一批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等服务功能的县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实现快件分级分拨,增强区域快递分拨中心支撑能力,形成上游与市快递物流园功能互补、联动发展,下游与区域各乡镇顺畅衔接、有力支撑的良好布局,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快递物流派送体系。

  3.引导快递企业进驻大型专业市场和特色产业集聚区,提升快递配套服务功能。鼓励外资快递企业在南宁设立分支机构。

  1.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工业园区、机关、大中专院校、连锁商业机构、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建设末端综合服务平台;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要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等便利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将快递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在农村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或者利用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村邮站、农村超市、农家店等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等寄递服务。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保障“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3.加快推进快递“三进”工程。推进快递“三进”(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将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建设纳入我市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拿出100万元,支持新建的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商住小区以及配套物业管理单位需积极配合提供便利的场所作为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公共服务区域,保障快递车辆服务进出,以满足群众对快递末端投递需求。根据现有关于智能快件箱的规范和实际施行情况,对智能快件箱生产设置、监督管理、合规经营等制定正式的管理办法,形成对智能快件箱管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有序规范良好局面。

  2.对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准,并统一喷涂统一标识、颁发专用标示从事快递运营的车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其收寄、运输、投递快件时,依法提供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在商业网点密集地区,规划设置公共装卸点、货物集散点和货场停靠区,以缓解快递车辆城市“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

  3.允许符合标准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在一定的过渡期内用于城市收投服务。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牌号、统一备案、统一培训”的“五个统一”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交通安全程度。

  (四)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快递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发展自动分拣设备、安检X光机、重型汽车、货运飞机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快递服务企业提供信用服务。鼓励当地金融机构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办理商业贷款的民营快递企业实行贷款优惠。

  (五)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关联产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实现产业间的有机融合和共赢发展。鼓励快递企业整合资源,与民航、铁、公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机场、车站等单位要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提供快速配载、装卸、交接等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充分发挥专业化的仓储配送技术和经验优势,实现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承接制造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服务外包。引导快递企业针对不同领域开发多品种、个性化服务的产品体系,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

  (六)推动绿色快递服务。鼓励企业全面推广电子面单。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推广使用标准化周转箱和可回收包装材料,促进循环利用,严格查处生产和使用有害包装材料的行为,探索制定对回收一次性包装废弃物的补贴政策,推动全市快递服务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七)深化简政放权。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实行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为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登记业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编办、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人社、税务、金融、工商、检验检疫、海关、统计、邮政管理等部门为单位的市推进快递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我市快递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广泛参与、支持认可的快递行业发展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区)要将快递行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等规划相衔接。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应合理安排快递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资源建设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市发展、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在出台促进电子商务、物流业、第三产业、交通运输服务发展等优惠政策时,要将快递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并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快递服务企业,可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跨地区经营的快递服务企业,可按申请分支机构汇总缴纳。

  (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需要开设快递物流专业课程,推进院校与快递企业合作共建业务技能培训、实习实训,培养现代快递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快递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工作,开展快递业专项职业技能开发,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群体和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按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落实九部委《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健全企业主体、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体系。加业安全监管投入,充实行业安全监管力量。积极探索完善县(区)邮政监管模式,支持在业务量较大的县(区)设置邮政监管机构,由所在县(区)在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

  (一)市发展委:落实邮政业发展规划与地方各项规划的衔接和政策对接,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邮政快递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牵头抓好现有快递物流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快递企业用地需求。

  (二)市:研究出台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及规范管理相关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快递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落实禁毒、反恐、“扫黄打非”各项措施,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三)市财政局:做好快递企业政策服务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支持快递行业发展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推动快递产业健康发展。

  (四)市人社局:支持快递行业人才建设,将快递业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鉴定补贴政策范围。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研究衔接全市快递行业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将相关内容及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快递企业区域总部及分拨中心建设用地。

  (六)市交通运输局:抓好我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鼓励现有或规划货运枢纽站场升级转型,服务快递发展。推动快递企业与交通运输企业合作发展。

  (七)市商务局:研究出台我市电子商务产业与快递产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全市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八)市局:按照现行工作机制,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强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审查工作,及时查证工作中发现的危害的情况和线索,对涉及邮政业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邮政管理部门。

  (九)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加强对快递企业税费征收管理,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属于营改增范围的快递业务,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对快递企业按现行申请执行自治区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政策,依法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落实税收抵免政策。

  (十)市金融办: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快递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快递服务企业提供信用服务。

  (十一)市邮政管理局:研究拟定南宁市快递行业发展规划,依法监管邮政市场,查处违法经营行业,消费者权益;组织快递业务培训,提升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加强对南宁市快递行业协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快递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推进快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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