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8日讯(记者 徐兢)记者从江苏省工信厅获悉,4月25日零时起,江苏省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原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停止发放,前期发放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过渡使用至4月30日,超过期限后自动作废。
为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做好货运物流保畅保通部署要求,做好启用《通行证》工作,江苏省工信厅专门成立物流保通保畅专班,统筹推进全省工业企业重点物资跨省及省内运输《通行证》办理发放工作。江苏省的各设区市、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专班,形成省市县联动工作体系,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4月20日,江苏省工信厅副厅长李锋等召议,提前部署做好《通行证》发送工作,研究明确《通行证》发放范围、办理程序及使用办法。4月22日,江苏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保障工业企业货运物流畅通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江苏全省工业企业重点物资跨省及省内运输需求,优先保障“白名单”重点企业物资运输需要,兼顾其他重点原材料、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需要,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认真做好《通行证》审核、制发、使用工作。4月24日,江苏省工信厅印制第一批10万份《通行证》送达各设区市,确保足量发放。
通知明确,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工业企业,涉及跨省运输,向所在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核、编号,发放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印制和盖章的《通行证》;涉及江苏省内运输,向所在设区市、陈翔刘美含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核、编号,发放《通行证》并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