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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签订合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 13:22: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框架协议是双方进行合资的原则意见,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资协议、章程等为准。

  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巨一”)成立于2005年,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东大连北,注册资本:1428万元,代表人:林巨广,员工总数近700人,安徽巨一经过10年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汽车关键部件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系统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研发及制造企业。

  公司与安徽巨一于2015年11月24日在合肥签订了《江淮·巨一电驱动系统项目合资框架协议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审批或备案。

  为加快发展和培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电机及电控系统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在合肥市合资开发生产电机及电控系统技术产品达成框架协议如下: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各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3、负责本项目工程和工艺规划设计并负责相应装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确保项目能够按时达到投产要求。

  本框架协议自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除保密条款外,对任何一方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相互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拟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能够提升公司新能源业务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

  本框架协议是双方进行合资的原则意见,本框架协议对任何一方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相互间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资协议、章程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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