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的企业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 投标人所投数字化仓储系统为投标人自主研发和制造,其它产品可以集成,凡是集成的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3. 投标人应提供2011、2012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投标人在2011-2013年度在烟草商业企业有类似的2个以上的成功案例,并成功与一号工程和中烟数字化仓储系统接口,提供该项目的合同的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2月17日起至2014年2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30时(时间)在市开发区汉水180号313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五.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3月10日14:00时(时间)之前递交到市开发区汉水180号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定于2014年3月10日14:00时(时间),在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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