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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8-18 16:55:5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纺织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要求,决定在服装家纺行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调查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是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加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总结我国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编制和发布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年度发展报告,宣传知名品牌和优秀品牌企业,支持自主品牌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总结推广自主品牌创建的经验,进一步推进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发展,促进纺织工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2.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商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取得核准注册;

  1.《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书》(以下简称《企业书》;简单介绍企业基本情况、自主品牌建设情况等。1000字以内)。

  2.《服装家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2010年、2011年)》(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本次调查要求2010年、2011年自主品牌建设有关数据和信息。

  1.装订要求。企业书面材料(含《企业书》、《调查表》、证明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加装封面后装订成册。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梦见手机丢了一般双面印制,左边装订。

  2.格式要求。材料封面须标明“服装/家纺”行业类别、报送单位及填报日期,加盖公章(见附件1)。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点击“品牌调查填报系统”,进入填报页面并注册(真实、有效填写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自主品牌名称等信息)。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2010年、2011年《调查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调查表》。

  2.书面。在“品牌调查填报系统”页面下载《企业书》,填写后打印,连同已打印的《调查表》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3份),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书面。

  3.注意事项。如发现有误,请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联系,得到许可权限后,企业登录填报系统重新修改并提交、打印。

  2.审核。收到企业材料后,对企业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填报系统“填报管理/企业管理/审核栏”点击“核对通过”。企业申请修改数据时,对应企业修改权限,并重新审核。

  3.。形成文件,并附企业材料(2份)于2012年4月30日前统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调查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精心组织。根据各地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调查工作。

  (三)加强合作。加强与地方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让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参加调查工作。

  (四)认真总结。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地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积极创建自主品牌。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 中国西长安街13号 邮编: 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