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5日讯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应急管理部今日印发《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
《指南》提出,申报示范园区(含创建)应当具备一定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有特色鲜明的发展区域,示范园区(含创建)内企业年销售收入须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示范园区不低于10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80亿元),创建单位不低于4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30亿元)。同时,安全产业相对集中,有一定企业数量,其中企业位居同行业前列或具备良好发展潜力,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部署,指导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促进安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指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是指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中,以安全产业为重点总裁做完留在她身体里发展方向,具有示范、支撑、带动作用,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集群区域。
第 本指南适用于示范园区和示范园区创建单位[以下统称示范园区(含创建)]的申报、评审、命名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应急管理部负责示范园区(含创建)的命名和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以下分别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园区(含创建)的初审和等工作,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指导示范园区(含创建)的建设工作。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等管理机构负责示范园区(含创建)的建设、申报和管理等工作。
(二)产业实力。具有一定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有特色鲜明的发展区域,示范园区(含创建)内企业年销售收入须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示范园区不低于10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80亿元),创建单位不低于4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30亿元)。
(三)产业集聚。安全产业相对集中,有一定企业数量,其中企业位居同行业前列或具备良好发展潜力,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
(四)组织体系。有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组织体系,有相应的工作机制、园区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
(五)安全服务。具有为周边区域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演练体验等安全服务的能力,安全服务基础较好。
(六)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标准规范;投融资、保险、科技交易、现代物流、人才引进等产业服务体系较为完善。
(七)安全管理。园区内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八)发展。园区所在地各级在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有明确支持安全产业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 示范园区(含创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安全保障和发展4类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指标评价体系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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