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的并非个例。根据公开报道,2015年以来,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
2015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一位女士收到两个到付快递包裹,快递费46元,包裹外的快递单上,她的地址和姓名都是正确的。她付钱签收后,打开包裹一看,里面的东西价值还不到10元。她按照快递单上的寄件人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却一直占线。
2015年7月,广州市民关女士在家接收快递时,快递员告诉她,她家还有一个到付快递,快递费49元。关女士一看,快递单上是父亲的名字,就付款签收了。回到家后,她父亲却说,自己没有买过东西,打开快递包裹,里面只是两张宣传广告。
2016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市民冯先生的家人接到一个到付快递包裹,收件人的姓名、地址、手机号码完整而准确,就付了39元签收快递。冯先生回家后打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三无”产品。
今年元旦期间,河南省三门峡市市民崔女士接到快递员电话,称有一个货到付款的包裹,需要付款39元。崔女士在快递单上看到了自己准确的个人信息,快递内容显示为“化妆品”,就付款签收了快递。打开之后,她发现,里面是一瓶包装粗糙的“三无”洗发水。
记者查阅发现,此类事件的一个共同之处是,收件人的信息准确且是到付,到付金额不大,容易令收件人上当。
对此,快递行业资深人士陈中(化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所谓到付快递,就是寄件方所寄快件运费由收件方支付的服务。收件人签收到付快递时应该擦亮眼睛,注意核实到付类快件信息,与相关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再行付款。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提醒说,作为消费者,签收到付快递时要多个心眼儿,先看一看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如果发现不是自己的东西可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