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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物流配送重点企业认定条件和广州市城市配送车辆标

※发布时间:2019-5-17 21:32:5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工作,有效实现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根据《交通运输部

  第本所称城市物流配送,是指在城区以及市近郊范围内,根据客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仓储、加工、包装、分拣、组配等作业,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第四条城市物流配送重点企业的认定应当“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动态评估等制度。

  (一)从事商贸分销配送、连锁商超配送、电子商务配送、冷链配送及快递快运配送等城市物流配送专业服务为主;

  (二)能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保管、包装、加工、分拣、组配及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服务;

  1.在广州市依法注册经营,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从事专业配送业务的应具有相应资质;

  2.具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须满足相关的要求;

  4.连续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专业从事冷链物流的企业连续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6.在广州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制造业生产性物流配送、商贸流通、连锁商超配送为主的企业商业零售及批发网点不少于50个;从事电子商务配送为主的企业分拨网点不少于5个;从事冷链物流配送为主的企业营运网点不少于10个;从事快递快运配送为主的企业营业网点不少于150个。

  7.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连续两年年货物流通量不少于50万吨或200万立方米;从事电子商务配送或快递快运配送的企业连续两年年货物流通量不少于500万件(票),从事冷链物流配送为主的企业连续两年年货物流通量不少于25万吨或100万立方米;

  1.在广州市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物流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若城市物流配送中心为租用,租赁期需为10年以上(自2015年1月1日起算);在建或拟建的配送中心应在2020年12月31日结束前完工并投入营运;配送中心仓库的建设标准需达到《通用仓库等级标准》(GB/T21072-2007)3星级以上要求;配送中心装卸场地应建立相应的视频,承诺将视频信号接入广州城市物流配送信息管理平台;

  2.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自有或租用配送中心仓储总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且应有3万平方米以上作为公共配送区;从事电子商务或快递快运配送的企业自有或租用配送中心或分拨中心总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且应有5000平方米以上作为公共配送区;从事冷链物流配送为主的企业自有或租用冷链从事冷链物流业务,低温(含恒温)仓储总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且应有5000平方米以上作为公共配送区;

  1.从事城市物流业务配备的车辆应满足国家及省市对车辆相关技术、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要求,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的二级技术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运输证,并承诺对获得《城市配送证》的车辆统一外观和标识,承诺对城市配送车辆,应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和外观标识。

  2.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需自有或长期租用(租期不少于5年)超过50台符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技术规范的广州号牌车辆,从事冷链配送为主的企业需自有或长期租用(租期不少于4年)超过10台符合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技术规范的广州号牌车辆。

  2.获得《城市配送证》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需装备符合《道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承诺将信号实时传输至广州城市物流配送信息监管平台;承诺增设车载终端,并接入广州城市物流配送信息监管平台。

  第七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物流配送的需要,结合城市物流配送重点企业车辆流量、流向、流时、货品、货类以及城市物流配送需求,合理确定城市物流配送试点车辆通行政策,根据需要为高峰时段通行的城市配送车辆发放《城市配送证》,并根据《城市道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在不占用主干道、不影响道交通的前提下,利用道停车位和现有商超的地下停车场,设置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解决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停靠和装卸作业需要。

  第八条城市物流配送重点企业的认定原则上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配送车辆(以下简称“城配车辆”)标志标识喷涂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广东省道交通安全条例》和《重型、中型货车和大型、中型客车标志标识喷涂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

  第本所称城配车辆,是指根据《广州市城市物流配送重点企业认定条件》认定的重点企业,用于参与城市物流配送的车辆。

  第五条城配车辆标志标识由图形和文字两部分组成,结构示意图见图1和图2,使用时根据汽车表面的空间选择使用横式或竖式结构。

  第六条城配车辆标志标识的标准色为桔和深绿色,标志标识的红棉花蕾桔色标为C0 M60 Y100 K0,标志绿色部分色标为C91 M47 Y94 K15,见图7和图8。

  第七条城配车辆标志标识墨稿、反白稿应当按照样稿制作,见图9和图10,主要应用于广告等单色印刷范围。

  第九条为使标志标识更好的进行规范处理,使之在视觉上能更好的识别及,如下方式使用城配车辆标志标识,见图14:

  第十条象征图形是企业产品在应用时使用的一种辅助图形,标准色为桔,色标为C0 M60 Y100 K0,见图15

  第十一条城配车辆标志标识应在车厢两侧、车厢后部及车辆前围板的适当予以喷涂,带导流罩的货车在导流罩的正前面予以喷涂。

  第十二条标志标识在城配车辆上标识的及尺寸大小见图16,图17,图18,图19,其他规格车辆须按此大小比例进行扩大或缩小制作;若车厢原有把手、围板等部件对标志标识的喷涂效果有影响,经报相关行业协会备案后,具体喷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为城配车辆喷涂效果与使用寿命(新车3-5年),制作流程与制作原料应按照以下要求:

  第十四条车身喷漆颜色深浅需一致,不含反光及其它影响交通安全材料,色泽光亮无污点、无变色及留痕、异色,边界分明、整齐;漆膜结合牢固,无脱层、无泡或皱裂;图形与文字应轮廓清晰规范,颜色均匀。

  第十五条车门字和放大号牌按照有关的尺寸和,并均需用黑色喷涂,改色车辆视实际情况需增加喷涂道层。

  第十六条城配车辆喷涂统一的标志标识,应视车身颜色改变情况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或办理备案。

  第十七条本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谭维维整容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