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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8 5:04:2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县(市、区)人民、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八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和市委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7〕40号),现就我市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和市第八次党代会,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导向,加强改革协同,保持改革定力,攻坚克难,突出抓好牵一发动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

  (一)突出抓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实抓好德阳50项改革任务,积极对接国务院授权的30项改革任务。争取省上进一步出台支持我市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9张清单”,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切实取得突破,确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清单制+责任制”的工作方法,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动督查,聚力重点推进难度较大的改革任务。通过各领域经验的落地,努力提高经验的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等。所列部门为主要牵头单位,参加单位不一一列出,下同)

  (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对接《四川省“十三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工程和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军民融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创建德阳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抓好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建设。加快推进成德绵地区低空空域,建立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储备库。推进军工单位股份制,实施军民融合重点创新工程。(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

  (三)加强科技应用。推进132项科技。常态化开展科技项目对接。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励和保险补贴机制。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制定推进产教联盟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德阳市装备制造业产教联盟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用好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完善“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渠道,推广科技金融创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等)

  (四)加快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187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争取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试验试点。持续推进区域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合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积极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抓好国家“双创”示范建设,加大认定和扶持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孵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等)

  (五)构建鼓励创新创造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出台德阳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创建方案。推进人才“引育管用”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16条政策。(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六)扎实有效去产能。更多运用市场化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和超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的企业。引导剩余4家煤矿关闭退出,化解煤炭产能36万吨,全市整体退出煤炭行业。依法做好已关闭退出产能企业的证照注销登记,完善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化、化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等)

  (七)因城施策去库存。出台德阳市城镇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全市2017年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分类名单。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缩短库存压力大的县城商品住房消化周期,积极探索商业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措施和径,初步缓解商业房地产库存压力。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加强市场异动监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

  (八)积极稳妥去杠杆。加大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对接资本市场打造产业龙头,通过并购重组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开展市场化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强化企业财务杠杆约束。多措并举降低全市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持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和改进金融监管服务能力,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水平,完善银政企共同参与的金融风险联合化解和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等)

  (九)多措并举降成本。贯彻落实《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中央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政策,系统开展清费减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建立定价管理的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扩大直购电、富余电市场交易,用好留存电政策。大力支持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进一步畅通对外物流通道,加快建设市域内外交通网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局等)

  (十)加快补齐薄弱环节短板。层层压实责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实施好“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计划,开展好市级贫困村“五个一”和非市级贫困村“三个一”驻村帮扶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22个脱贫专项方案,完成2017年37084名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市17.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2020年享受扶贫政策总体不变。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职业教育“三免三定”计划。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能力提升工程、优质医疗资源倍增工程、社会办医促进工程。加快我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等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

  (十一)大力实施“一提一创一培”。深入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推广重点产品的先进指标体系。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产业区域品牌,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示范区和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大力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实施一批技术领先、产品先进、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统筹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实体经济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知局等)

  (十二)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出台实施《德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九大工程实施方案》。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划定规划工作。调整优化农业技术研发方向和重点,培育新品种、开发新技术。推动农牧结合、以种定养、以养定种、种养循环,建设粮改饲示范区、种养循环示范场,加快现代农业(林业)重点县和县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知局等)

  (十三)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贯彻落实省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积极做好广汉市、中江县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申报工作,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创建和认定一批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模式、农民利益联结方式、产业投融资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

  (十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和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示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等)

  (十五)完善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深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和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试点。鼓励县(市、区)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等)

  (十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进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江河治理等水利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防洪减灾能力。抓好农村电网和物流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工程,加强农产品全程冷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德阳供电公司等)

  (十七)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合作,按照“五统一”管理模式建立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鼓励和支持农村各类产权入场交易。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贷款试点。稳妥推进土地流转收益贷款。(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德阳银监、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

  (十八)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创建一批特色镇,推动县(市、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异地转移机制。总结全市统筹城乡改革、共享发展的经验做法。全面启动特色小镇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农工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等)

  (十九)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动态调整省市县行政许可目录,巩固完善“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和普及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准入门槛。推广大幅度减少基层证明事项经验,以“最多跑一次”为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行政审批“一张网”,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建设,逐步实现“审批不见面”。拟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

  (二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综合监管改革。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我市关于加强个人诚信、政务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机制。配合国家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责任单位:市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二十一)创新配置资源方式。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适时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部署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局等)

  (二十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根据投资项目政策文件有关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事项清单,做好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协助企业了解政策、准备资料,改革措施顺利实施。持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针对重大项目实行“保姆式”审批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协调各类问题,力争项目审批、高效。切实抓好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核查。健全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制度和统一代码制度。精简投资项目报建事项,启动“先建后验”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完善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以投资基金方式支持重点领域发展。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大力推广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落实价格、收费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二十三)深化价格改革。稳妥实施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按病种收费的定价方式。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等)

  (二十四)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以提高国有企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突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加快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国资监管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继续推进部分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探索建立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进落实董事会依法选人用人职权改革试点。推进市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改革试点。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制定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等)

  (二十五)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加大上市资源培育。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方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

  (二十六)深化重点行业改革。积极争取省级电力市场改革试点,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进电力交易机构多元化股份制,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按照国省部署,推动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落地落实。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德阳供电公司等)

  (二十七)营造更加透明公平的市场。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电商、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及海外知识产权,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逐步构建全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推动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科知局、市、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等)

  (二十八)激发和企业家。按照国省部署,研究制定激发和企业家的政策措施。出台贯彻《四川省民营企业权益办法》的实施意见。制定贯彻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55户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

  (二十九)推进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立足我市实际,研究推进我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重点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级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部门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扩大购买服务改革试点范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健全电子数据定期报送制度,深化联网审计,推进省级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完善PPP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修订完善全市地方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地方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

  (三十一)继续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按照国省统一部署,继续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税率结构。按国、省部署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方案研究,深化资源税改革,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准备工作,推动费改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三十二)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推进德阳现代金融产业园建设。推进县级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年内德阳农商行挂牌。持续推进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序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支持国际性、金融机构进入德阳,推进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信托公司改革发展。规范有序推动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多种新型金融业态聚集和健康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数字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有序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以及生猪、蔬菜、水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等)

  (三十三)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推动交易场所规范发展,贯彻执行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管相关。积极探索发展“一所多中心、一县一平台”发展模式,发挥大商品交易平台产业服务功能。牵头建设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一带一板”(德阳)分中心,聚集各方优势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加快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德阳业务分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所有序拓展农村产权交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德阳银监等)

  (三十四)扎实推进型平台建设。加快德阳综合保税区申报筹建,推动高端化产业项目入驻落地。加快金融创新、投资贸易便利化、互联互通、区域协调等领域改革任务清单落地实施。积极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深化关检合作“三个一”,探索“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德阳高新区、市发改委、德阳海关、德阳检验检疫局)

  (三十五)创新引进外来投资体制机制。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行政监管体制改革。落实国务院扩大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及各项优惠政策,完善我市扩大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引资引技引智结合,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水平。大力争取将我市更多开发区列入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目录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别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外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发改委等)

  (三十六)实施“走出去”战略新体制。认真贯彻“一带一”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全面落实《四川省推进“一带一”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制定“德阳市国际产能合作行动”,努力将我市创建成为部地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示范市。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鼓励开发有利于获取境外先进技术、营销网络等优势资源,提高品牌效益,带动产能输出的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境外投资项目便利化、规范化管理,防控境外投资风险。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企业“走出去”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设“一带一”经济联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等)

  (三十七)深入推进教育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德阳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适时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三十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综合医改试点,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流通领域“两票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等重要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食品药监局、市发改委等)

  (三十九)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政策,优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加快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改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四十)深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不同类别相适应的财政支持、财务、资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

  (四十一)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全面落实《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编制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按国家部署推进“多规合一”,开展资源承载能力试评价等空间规划基础性工作。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配合做好四川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

  (四十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绿化全川行动计划,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协助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7年工作推进方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等)

  (四十三)完善资源节约和制度。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度。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与政策法规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机制、碳排放总量控制与配额管理机制、碳排放权交易运作机制等。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和地区生态要求,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负面清单制度。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完善天然林制度,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加快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综合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四十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探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四十五)确保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责任,强化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统筹各方面改革工作,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按市委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工作台账、落实台账明确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形式,健全改革落实责任制,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推行重大改革任务“清单制+责任制”,建立台账,细化实施方案,每项改革有任务书、时间表、线图,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十六)强化改革效果评估和督查。建立改革督查督办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督查内容和督查方法。采取自查督查、改革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评估落实市委市部署的改革任务、改革方案的质量、改革试点推进情况、改革举措落实程度、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改革效果。对评估和督查反映出的问题,问题导向,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挂账整改。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调整完善改革措施。

  (四十七)加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支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建立健全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对已开展的各类试点认真总结,巩固改革试点,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完善改革试点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挖掘鲜活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改革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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