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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物流平台交易出炉涉及企业、司机或个人共284个失信主体

※发布时间:2018-4-18 19:43: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8年01月29日15:50中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以及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的合作备忘录》,在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指导下,2018年1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组织签署《物流服务平台加强信用建设实施联合惩忘录》的23家平台开始共享信息,并实施联合。分会根据各平台提供的信息中失信行为进行了第一次统计分析,本次统计分析围绕失信主体,失信行为,失信发生地区,以及失信的处置类型展开;充分利用各平台提供的数据,经过调查分析,最终统计而得。

  本报告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重要研究之一,由平台分会秘书处定期编制完成。我们期待更多企业加入诚信联盟,共享诚信信息,实施联合,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做出努力。本月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由23家物流平台组成的物流行业诚信联盟完成第一批物流平台交易失信工作,记录总数达284条,其中失信企业88家,占记录总数的31%,失信司机38名,失信个人158名,分别占记录总数的13.4%和55.6%。

  按处置类型看,记录数所占比例最高,数量为158条,其次是警示名单记录,数量为121条,内部记录名单仅有5条,占全部记录的1.8%。

  结合投诉对象与处置类型两个维度,可知个人失信名单中,警示名单所占比例最大,而企业和司机失信名单中,所占比例最大。

  受诚信联盟企业业务范围影响,目前业务覆盖区域来看,地区总数最多,所占比重最大,高达80条。记录数大于10条省份有广东、江苏等7个,其余16省份失信记录数均不足10条。由于无法统计地区交易记录总数,因此无法判定各地诚信水平,此统计表仅反映本次现状,不做横向比较。

  根据标准的六项失信行为,数量最多的为履约失信行为,占总记录数的36.3%,其次是结算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占记录总数的29.1%。而在运输执行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和货损货差导致的失信行为所占比例较低,均不足5%。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平台诚信公约联盟(以下简称诚信联盟)是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积极、协调下,由全国各地物流平台及相关企业自愿参加的,推动行业诚信,促进互联互通,自下而上形成的行业自律自治,并具有诚信共识的合作组织。

  在诚信联盟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委等多部委印发的《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运行〔2017〕1553号)中关于《物流服务平台加强信用建设实施联合惩忘录》的有关要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发改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物流行业“”共享,联合失信行为的工作。

  联合的具体工作由中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主要负责。目前已组织23家物流平台签署发改委印发的联合惩忘录。未来,中物联诚信平台将接入发改委信用中国涉运输物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23家物流平台交易违约失信名单,为诚信联盟提供实时查询通道,促进信息共享,行业联合。

  (一)企业可通过中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微信号下方菜单在线报名或直接联系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报名加入诚信联盟。

  (二)秘书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诚信联盟申请表》发至企业,企业需填写《诚信联盟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到中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秘书处。

  (三)秘书处审核企业返回的申请表,经审核确认的企业可签署《平台联合惩忘录》。(注:已签署《诚信公约》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签署《平台联合惩忘录》)

  

关键词:物流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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