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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里扒外?物流公司业务员外人虚构业务骗钱公司386万!

※发布时间:2022-6-17 12:41:56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何洁门照艳全集9月份搜航网报道了:吃差价,拉拢同事并公司,这家物流公司业务员竟然非法获利高达1亿多!一名物流公司的业务员隐瞒公司吃差价,拉拢、腐蚀了上至营运总监,下至客服、销售……“偷天换日”,非法获取运费差额1亿余元。

  如果说之前那位物流业务员所在的是小公司,问题出于管理方面出现漏洞所致,那么接下来这位业务员所在的公司可以说是大企业了!

  近日,一则法律文书在网上火热传开,文书中显示,德邦股份售部销售专员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尚公物流负责人刘某某、史某某虚构承运业务侵占德邦股份386万,直接用于尚公物流的资金周转,具体诉讼事项如下:

  2017年6月开始,德邦股份整车销售部销售专员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尚公物流负责人刘某某、史某某虚构承运业务,以尚公物流名义与德邦股份签订《仓储外发服务合同》,虚报发货380趟,运费共计815万余元。

  继而,王某又以柃荡物流、京民物流、国达物流、旭泰运输等公司的名义虚假承接上述运单,共同套取德邦股份为四家公司垫付的运费797.70万。

  期间,为了德邦股份,王某等人又以尚公物流的名义相应返还支付给德邦股份的运费411.80万。经鉴定,截至案发,王某、刘某某、史某某3人实际共同侵占德邦股份垫付的运费本金约有386万,至今尚未。

  2018年9月4日,王某因重大作案嫌疑被机关抓获到案。同年12月14日,刘某某、史某某主动至机关投案。王某等3人到案后均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因尚公物流缺乏资金而引起,尚公物流是侵占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刘某某作为尚公物流主要负责人,决定德邦股份垫付的资金数额及资金的分配,其实施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王某身为德邦股份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四家公司虚构业务,刘某某、史某某共同侵占单位资金,致使德邦股份资金受损,王某实施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同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法院综合王某等3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驳回王某等3人人请求缓刑的请求。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刘某某、史某某3人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9个月;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6年;判处史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裁定在案的20万元钱款发还德邦股份,继续追缴王某、刘某某、史某某的违法所得发还德邦股份。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的想法都是:套有点深。物流公司情况让人担忧?内外的如此紧密,且这事竟然发生在我们认为管理比较规范的德邦物流身上,大公司尚且如此,小公司们估计更加严重?

  其实货主们给的物流费用并不低了,只是物流各环节的各种隐性和显性的吃了我们很大一部分利润,这一切很多源于我们企业管理的粗放化。当物流公司利润越来越低的时候,也许我们物流公司下一步必须从管理精细化和对物流的处理上去挖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