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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6 12:18:0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县、区人民,各中、省直单位,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基本情况和资源优势,根据《省人民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5〕25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重点项目为牵动,以提高畜牧产业素质和综合效益为核心,立足农牧结合的区域优势和产业稳步发展的良好基础,用工业化思谋划畜牧业,用生物工程、信息工程等现代技术和手段装备畜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狠抓节粮高效生猪、家禽养殖业,逐步构建完善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配套的饲草饲料产业体系、先进的生产标准体系、有效的粪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畜产品加工体系,推进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实现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加快我市畜牧业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步伐。

  (二)基本原则。

  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进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置资源。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结合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的特点,统筹考虑资源、、消费等因素,科学确定主导品种、空间布局和养殖规模,重点发展奶牛、肉牛、生猪、禽、肉羊、狐貉六大产业。

  机制创新,示范引领。完善畜牧产业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合作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加大优势产业集聚区和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养殖支撑、全产业链发展的良性机制。

  项目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等产业项目,着力改善产品品质,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以“两牛一猪三禽”为主导的养殖格局,养殖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大幅提高。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0万吨、15万吨和200万吨,可加工婴幼儿配方粉20万吨、高档牛肉1万吨、特色猪肉10万吨,十万头肉牛基础母牛扩繁、百万头奶牛养殖、千万头生猪生产、亿只禽产业化主体框架基本构建。畜禽良种体系进一步完善,良种覆盖率达到90%,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标准化示范场达到60%。畜禽粪污全部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固体粪污处理率达到100%,资源节约型、技术密集型、友好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基本确立。

  二、以转变方式为主线,优化牧业发展结构

  (一)加快畜牧产业布局调整。

  按照突出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产业聚集、提高竞争能力的发展原则,确立主导区域,优化区块布局,实施“西进南扩”发展战略。杜尔伯特县、林甸县、让胡区建设高效奶牛养殖区,奶牛发展比例逐步占全市总量的80%;肇州县、肇源县建设草食牧业养殖区,肉牛、肉羊发展比例逐步占全市总量的70%;肇州县、肇源县、大同区建设粮食牧业养殖区,生猪、肉鸡、蛋鸡、大鹅发展比例逐步占全市总量的90%。到2020年,杜尔伯特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林甸县占60%以上,肇州县、肇源县、大同区占50%以上,形成特色更突出、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的畜牧业生产布局。

  (二)推进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实施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项目,支持大户扩大规模组建家庭牧场,鼓励家庭牧场联合组建合作社,扶持具备条件的合作社、畜牧关联企业创办养殖公司,加快散养向规模养殖转变。重点扶持新建、改扩建30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加快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促进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发展到1500个,其中奶牛场600个,存栏千头以上奶牛场达到50个,全市散养生产方式的养殖户全部消除。

  (三)优化畜禽养殖良种生产结构。

  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扩大奶牛核心育种群规模,完善奶牛繁育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和力量,构建技术领先的畜禽遗传育种服务中心。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繁增量项目,推广应用德系西门塔尔牛育种体系有计划地改良地产奶牛群,建设适度规模的乳肉兼用型的母牛养殖场5个。扶持生猪原种场建设,健全生猪原种繁育体系,建设存栏基础母猪3000头的原种场2个。支持种禽场建设,建设父母代肉种鸡场1个,祖代鹅场4个。到2020年,荷斯坦奶牛种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生猪、肉牛等畜禽品种生产性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建立节能环保的牧业发展方式。

  环保、畜牧部门尽快完成全市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制定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异地搬迁的补偿措施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对商品有机肥生产、沼气设施建设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出台具体的补贴扶持政策。对采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先进实用技术、生态养殖等清洁生产技术的养殖场予以扶持。新建设的规模养殖场,严格履行环评手续,粪污处理设施依法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积极“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生产方式,通过自行配套土地或签订消纳利用协议等方式,将畜禽粪污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

  实施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大力推广生产沼气、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块等技术,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和利用。启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验示范工程,选择5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以代补的形式,支持养殖场开展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升级,实现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达到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三、以提升质量为核心,建设优质牧业

  (一)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

  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以奶牛、肉牛、生猪、肉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重点,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等方面建立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畜牧业标准化体系,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现代化生产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支持养殖场引入内控制系统、自动喂料系统、自动集蛋和分级系统、机械榨奶系统等。到2020年,全市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达到100个。

  实施规模奶牛牧场“八吨奶”工程项目,利用5年时间,建设单产水平达到八吨以上的奶牛牧场100个。扶持牧场开展生产性能测定(DHI),对牧场所有产后一周泌乳牛全部进行DHI测定,根据测定的体细胞数量(SCC)、乳脂率(MFP)、乳蛋白率(MPP)、尿素氮含量(MUN)等结果,进行弱势奶牛淘汰,合理调整泌乳牛群诊疗规划和饲料结构。鼓励牧场推行全混合日粮(TMR)饲喂,扩大牧场TMR的使用范围,利用无线智能技术实现从电脑配方到TMR配料管理的无缝连接,配方日粮、投喂日粮、采食日粮、消化日粮高度统一。引导牧场使用以色列阿菲金公司、美国博美特公司、基伊埃公司等提供的先进牧场精细化管理方案,引进现代牧场管理系统,通过技术合作服务,使单产水平达到8吨,乳蛋白和乳脂肪含量分别达到3.0%和3.3%以上,单体效益明显增加。

  (二)加快饲草资源的与利用。

  实施草原建设项目,草原管理部门继续开展草原常年休禁牧,加强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治理,每年治理“三化”草原10万亩,逐步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推进草原防灾减灾工程,完善草原防灾减灾预警防治体系,加强草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配备监测设备,完善防治预案。

  实施百万亩优质苜蓿建设项目,以“两带十区”百万亩优质苜蓿产业为核心,通过退耕还牧、粮改饲等方式,种植优质苜蓿100万亩,充分满足奶牛年头均约900公斤的蛋白饲料需求。开展粗饲料窖贮建设工程,全力扩大全株青贮玉米的种植范围,鼓励建设青贮饲料种植配送中心,通过机械种子购置、窖贮建设等方面扶持,全市青贮玉米种植每年增长10万亩,到2020年,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玉米青贮贮存量达到300万吨,满足奶牛年头均约6吨的能量饲料需求。

  (三)增强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

  实施畜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依托八一农大、东北农大等大专院校和畜牧科研单位,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畜牧业前沿技术研究,组织实施品种培育、科学养殖、精深加工、粪污综合利用等科技攻关。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加快畜牧兽医核心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鼓励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重点推广奶牛性控冻精繁育、DHI测定、TMR调制、全株青贮饲喂、肉牛品种改良、奶公牛直线育肥、生猪人工授精、无抗微生态生猪养殖、肉蛋鸡自动化生产、无公害鹅养殖、优质肉羊经济杂交等技术。实施“牧场职业经理人”培训工程,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创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队伍。

  (四)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机制。

  推进无疫病市项目建设,建立和部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双轨”责任制,全面推行动物防疫工作绩效考核。培育发展兽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采取购买兽医服务的方式,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完善以市、县(区)、乡(镇)为主干,以防检疫人员为支点的疫情测报网络,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加快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设,提升县(区)级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的监测能力,统一整合乡(镇)畜牧兽医站与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设施设备和资源,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能力。到2020年,全市范围建设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免疫无疫区。

  (五)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以瘦肉精、抗生素为重点,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力度,健全畜产品准出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肉品检验,把住畜产品源头出口关。以肉、蛋、奶等消费产品为对象,探索建立现代信息技术追溯平台,逐步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信息可查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追溯管理试点,推行优质安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倒逼机制和违规企业“”制度。健全市场监管、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检打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集中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加强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畜产品安全风险。

  四、以产业创新为引擎,建设“互联网+畜牧业”发展平台

  (一)推进畜牧生产智能化建设。

  推进“互联网+养殖生产”,实施养殖网络小镇项目,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养殖场升级和智能化设施配备,通过物联网、射频识别和移动互联网等远程实时监测和控制手段,实现畜禽自动饲喂、奶牛自动挤奶和自动,对动物生命体征、健康状况、生产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高生产水平和劳动效率。

  推进“互联网+牧场经营”,实施养殖场数字化管理工程,鼓励养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先进管理软件,建设场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扶持专业公司构建牧场服务云平台,为养殖企业提供在线式牧场管理和养殖技术服务,创新牧场托管模式,降低养殖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

  推进“互联网+产品加工”,建设全产业链网络展示平台,支持乳品加工、屠宰加工企业联合上游牧场、奶站,通过与通信运营商及IT企业密切合作,利用物联网、GPS和自动技术,尽快实现企业生产过程可视化与管理数据透明化,通过充分的信息发布,增强消费者对乳肉制品安全性的信心。

  (二)推进畜牧营销网络化建设。

  借鉴国家生猪网易和蛋鸡期货交易经验,支持企业搭建活体畜禽网易平台,在互联网上进行活体畜禽挂牌交易。鼓励畜禽交易商进入平台了解市场交易价格信息,发布供求信息,进行交易。积极建立金制度,为在线信息发布、电子合同签订、线上实际交易提供安全保障。

  加快全市畜牧业地理标志和产品的“双认证”,提升笨嘴、林源黑猪、兴和、文国等现有店商的知名度。引进大型互联网公司或联合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打造绿色、特色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和电商品牌。借助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的影响力,建设地方绿色畜产品品种专区或地方特色馆,打造一批网上销售品牌店、旗舰店,扩大销售品类和销售规模。支持企业开设体验店、提货点,促进线上线下(O2O)销售有机结合。

  鼓励开展“互联网+全生产过程”场景式展示营销,加强投入品—养殖—屠宰—加工—仓储—物流—营销全产业链质量体系建设,通过特定二维码扫描关注平台让消费者观看到养殖与养殖生产全过程的视频,增强消费者对本土畜产品的信任度。扶持推进点对点(P2P)营销,通过“互联网+集团定制或个人定制”等亲切感营销模式,把高品质畜产品卖出好价格。

  (三)推进畜牧专业信息化建设。

  完善畜牧业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全面、权威发布养殖、加工、流通、进出口、成本、交易及政策等信息,引导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自主调整生产计划。完善畜牧业风险预警平台,利用统计学模型,通过大数据和趋势分析,对行业动态、产业风险、供需关系进行预测预警。

  积极发挥农网作用,组织行业专家与养殖者开展视频互动、远程诊疗,为养殖者提供生产管理、养殖技术和疾病控制等方面的可视化网络技术服务。鼓励各类畜牧兽医技术咨询与服务公司通过互联网为养殖场提供技术咨询。

  五、以提升竞争力为突破,加强畜牧产业化建设

  (一)不断完善产业链条。

  实施畜牧产业化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带,以促加工,实现畜牧业全产业链和谐发展。到2020年,建成畜牧六大产业链,乳业产业链以龙佳、红旗、众晔、乌力吉图、聚众合等牧场为,以伊利、蒙牛等乳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实现鲜奶产量200万吨;肉牛产业链以福仁、福润等养殖场为,以皓月、龙大等牛肉加工企业为龙头,实现牛肉产量12万吨;生猪产业链以绿野、跨年猪、金开源、金立申升等养殖场为,以金锣、鑫龙腾、鑫庆吉等猪肉加工企业为龙头,实现猪肉产量30万吨;肉羊产业链以中升、红色草原等养殖场为,以盛吉、美鑫等羊肉加工企业为龙头,实现羊肉产量8万吨;禽类产业链以文国、牧康、宏成等养殖场为,以文国、兴和、鑫通等禽肉加工企业为龙头,实现禽肉产量15万吨、禽蛋产量15万吨;狐貉产业链以鑫源、和平等养殖场为,以肇源皮革城为龙头,实现皮张产量280万张。

  (二)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

  以传统养殖业主经营方式为核心,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经营活力,积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畜牧业经营体系,建立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归属清晰、衔接紧密的生产机制,形成龙头、牧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家庭牧场多层次的新型牧业经营主体。鼓励采取“托牛进区进场”、“牵牛入股入伙”、“交牛统管分养”、“大户带散户”、“奶站联散户”、“企业吸散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示范作用的牧业合作联社、养殖集团公司、代培育企业等新型养殖合作组织。

  (三)全面提升加工水平。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鼓励现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品牌经营等形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尽快成为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扶持新建一批巴氏奶生产、奶酪制造、牛羊肉分割等精深加工企业,迅速增加畜产品加工总量,不断优化畜产品加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到2020年,全市培育出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畜产品加工企业20家以上,其中超10亿元的5家以上。

  (四)积极创建知名品牌。

  引导畜产品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筛选一批生产势头好、市场潜力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重点培育,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把品牌做大做响。扶持加工企业按照国际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进行产品认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具备条件的畜禽养殖加工企业积极争取对俄出口经营权。到2020年,全市畜产品全国驰名商标达到10个。

  六、以拓宽融资为手段,积极资本市场作用

  (一)开展畜牧养殖场确权登记发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确权登记申请条件,权属来源、界地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的养殖场的土地、财产进行勘验、登记。审核合格后,确定养殖场所有权,颁发《养殖场区所有权证》。养殖场可依法持《养殖场区所有权证》在金融部门抵押贷款,使养殖场在融资环节成为合格抵押物,促进畜牧业与金融、、保险行业的合作共赢和融合发展。全市新建养殖场全部在建设完成后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到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完成确权登记,建立登记规范、权属清晰、流转畅通的流通体系。

  (二)创新畜牧产业金融信贷平台。

  加快畜牧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畜牧产业诚信建设纳入全市社会信用建设中,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积极推进畜牧业金融信贷平台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市农业投资公司的金融职能,对县(区)推荐、有资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等畜牧产业项目予以金融支持,通过“畜牧企业+农业投资公司+银行”的联合杠杆,最大限度撬动银行信用。

  (三)扩大畜牧业保险范围。

  按照“扩面、提标、转制”的方式和“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继续扩大奶牛、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畜牧业保险,支持开展能繁母牛、育肥猪险种试点,乡(镇)畜牧部门帮助保险经办机构推进保单签订、查勘定损和理赔纠纷处理等具体工作。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奶牛和能繁母猪实现应保尽保。

  (四)深度挖掘畜牧业投融资潜力。

  鼓励伊利、蒙牛、金锣等畜牧业龙头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建设高品质畜牧养殖,形成示范性产业集群。支持社会工商资本以金融租赁等形式投资畜牧业,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标准化养殖园区,吸纳养殖户进园入区。引导饲料加工、兽药生产等关联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通过收购、兼并、重组方式传统养殖场,构建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联合体。扶持畜牧专业合作社增资扩股、跨区域重组,按地域和类别组建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打造一批大社强社。支持市内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营销、冷链物流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等各类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七、以强化服务为保障,创造良好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产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研究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发改、财政、畜牧、工信、商务、国土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既要贯彻落实好现有扶持畜牧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又要根据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需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融资、风险等突出问题。市、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现代畜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

  采取引导、信贷扶持、社会融资等多元投入的办法,筹集更多的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各级财政用于畜牧产业发展的财政预算要逐年增加。围绕国家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畜禽良种工程、生猪调出大县、草原生态恢复等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国家资金支持。围绕省现代农业综合配套试验方案,编制好现代示范奶牛场、肉牛扩繁保母、生猪养殖等项目,扩大省项目覆盖范围。

  (三)依法保障现代畜牧产业发展。

  加大《中华人民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畜禽、饲料兽药,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违规使用禁用物品等行为。加强畜牧兽医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体系手段健全、执法规范有力。

  市人民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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