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2017年4月24日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对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乳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经查,银桥乳业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
工作组在检查工作中依据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并联合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以下简称《检查情况》)。指出银桥乳业存在两类共8项问题。
《检查情况》指出,银桥乳业包材库、成品库发货区未设置防雨棚等设施,干法配料间缺少温湿度设备,并且不同清洁作业区之间连接通道设置不合理。
管理制度方面,未能提供内包装工人曹某某、岳某、王某某、张某、陈某某的健康证明和浓缩工人赵某某的上岗培训记录。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4条款关于人员健康的要求和《细则》中“人员管理制度”关于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培训的要求。另外,银桥乳业还缺少部分信息记录。《检查情况》指出,《废弃粉台账》缺少《奶粉生产包装过程操作日记》中显示的2批废粉(合计50.1kg)记录;电子信息记录系统缺少记录均质和喷雾干燥工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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